配资新闻网 非典型脑膜瘤术后要放疗吗?单纯手术与手术联合放疗效果差异研究

非典型脑膜瘤术后是否必须进行放疗?这是许多患者面对复发风险,特别是担忧肿瘤未完全切除时最为关注的问题。来自INC国际神经外科医生集团旗下世界神经外科顾问团(WANG)成员、世界神经外科学院前院长William T. Couldwell教授的研究《Adjuvant radiotherapy for atypical meningiomas》,旨在比较初次诊断或首次复发时,单纯手术治疗与手术联合放射治疗对非典型脑膜瘤(AMs)患者的疗效差异。该研究证实,辅助放疗可显著提高肿瘤局部控制率,即使手术达到Simpson I-III级全切或近全切标准,联合放疗仍可带来明确额外获益。
研究数据显示,联合放疗使肿瘤中位局部控制时间从单纯手术的46个月延长至180个月。更重要的是,复发后再行治疗的患者中位局部控制时间仅为26个月,显著低于初次治疗即采用手术联合放疗的患者。研究表明,复发病灶的局部控制具有挑战性,这强调了初始治疗中采取积极策略的重要性。
非典型脑膜瘤治疗背景与争议展开剩余85%脑膜瘤是成人中最常诊断的原发性脑肿瘤,约占此类肿瘤的三分之一。世界卫生组织(WHO)将脑膜瘤分为三类以预测生物学行为:良性(WHO Ⅰ级)、非典型性(WHO Ⅱ级)和恶性(WHO Ⅲ级)。
由于近年来非典型脑膜瘤的组织病理学定义有所更新,针对该患者群体的最佳治疗方案及预后数据仍显不足。尤其关于非典型脑膜瘤切除术后常规辅助放疗的应用仍存在争议。虽然部分研究显示辅助放疗是改善无进展生存期的独立预测因素,但其他研究对此提出异议,不推荐常规使用辅助放疗。
一项针对108例接受全切除的非典型脑膜瘤患者的回顾性研究显示,8例接受辅助放疗的患者局部控制率达到100%,而单纯接受全切除的患者10年复发率为48%。该研究作者主张不论切除范围如何,非典型脑膜瘤患者术后均应立即接受放疗。
类似地,其他回顾性数据表明,13例接受大体全切除联合放疗的患者局部控制率为92%,而单纯接受大体全切除的患者为59%。一项大型单中心研究纳入200余例非典型脑膜瘤患者,其中接受大体全切除联合辅助放疗(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或分次放疗)的患者局部控制率达100%。然而该亚组仅包含16例患者,与单纯大体全切除相比局部控制获益不显著,因此这些研究者认为全切除后采取观察策略合理。
另一项针对75例非典型脑膜瘤和13例恶性脑膜瘤患者的回顾性分析显示,辅助放疗显著改善了总生存期。显然有必要通过前瞻性研究和随机对照数据验证这些发现,因为基于人群的研究尚未明确最佳治疗策略。回顾性研究为预后评估提供重要视角,在两项正在进行患者招募的前瞻性研究结果公布前,这些研究有助于指导治疗决策。
Couldwell教授研究设计与方法该研究回顾性分析了1991年至2014年间在美国犹他大学医院接受治疗、经病理证实的非典型脑膜瘤患者资料。评估指标包括局部控制率(LC)、总生存期(OS)、卡氏功能状态评分(KPS)及治疗相关毒性。比较辅助放疗组与单纯手术组患者的预后差异,采用Kaplan-Meier法及Log-rank检验进行局部控制率与总生存期分析。
研究结果与数据分析
研究共纳入59例患者,至分析时存活52例,中位随访时间42个月。全组肿瘤局部控制率为57%,中位局部控制失效时间(TTLF)为48个月。手术联合放疗组中位TTLF为180个月,单纯手术组为46个月(p=0.02)。即使排除Simpson IV级(次全切除)病例,在Simpson I、II、III级切除的肿瘤中,联合放疗仍带来局部控制获益(手术联合放疗组中位TTLF 180个月 vs. 单纯手术组46个月 [p=0.002])。
无论初始治疗方案如何(单纯手术或手术联合辅助放疗),首次复发时接受治疗的患者中位TTLF为26个月,而初次诊断时即治疗的患者为48个月(p=0.007)。放疗相关毒性包括2例3级和1例4级不良事件。
图1展示所有接受治疗的非典型脑膜瘤患者的局部控制曲线,中位局部控制失效时间为48个月。
图2显示按初始治疗方案分层的局部控制曲线:单纯手术(S)对比手术联合放疗(S/RT)。手术联合放疗组的中位局部控制失效时间显著延长至180个月,而单纯手术组为46个月(p=0.02)。
图3展示Simpson Ⅰ、Ⅱ或Ⅲ级切除的非典型脑膜瘤患者按初始治疗方案分层的局部控制曲线。手术联合放疗组的中位局部控制失效时间显著延长至180个月(仅1例治疗失败),而单纯手术组为46个月(p=0.002)。
图4对比初始诊断时治疗与首次挽救治疗时治疗的患者局部控制曲线。初始诊断时治疗患者的中位局部控制失效时间为48个月,显著长于首次挽救治疗患者的26个月(p=0.007)。
研究结论与临床意义
Couldwell教授的数据显示,在Simpson Ⅰ、Ⅱ或Ⅲ级切除术后联合放疗可改善局部控制结局,尽管未显示出总生存获益。具体而言,在Simpson Ⅰ、Ⅱ或Ⅲ级切除术后,手术联合放疗组12例患者中仅1例(8.3%)出现治疗失败,而单纯手术组40例患者中20例(50%)失败。这些发现与其他回顾性研究结果一致,为辅助放疗在Simpson Ⅰ、Ⅱ或Ⅲ级切除术后提供局部控制获益的作用提供了新的数据支持。
与其他研究不同,该研究未观察到在次全切除(Simpson Ⅳ级)术后联合放疗能带来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局部控制改善。这可能是因为研究中仅11例肿瘤接受Simpson Ⅳ级切除治疗,而接受Simpson Ⅰ、Ⅱ或Ⅲ级切除治疗的肿瘤有52例。总生存期不受初始治疗类型、切除范围或局部控制情况的影响,这与其他研究系列的结果相符。
复发病灶的局部控制难以实现,此类患者预后普遍较差,文献报道的10年总生存率仅为69%。挽救性治疗方案尚无标准模式,患者通常单独或联合接受手术或放疗治疗。
法国一项研究纳入27例接受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的非典型脑膜瘤复发患者,报告显示1年局部控制率为75%,但3年时降至40%,同期区域控制率分别为75%和33%。另一项针对复发时接受放疗的非典型性与恶性脑膜瘤的回顾性研究显示,与未接受放疗的患者相比,放疗可显著改善无进展生存期;然而也有研究系列表明,若患者在立体定向放射外科治疗前已发生多次复发,则治疗效果会降低。
目前尚不清楚在挽救性治疗中立体定向放射外科与分次放疗孰优孰劣。一项大型单中心研究未显示两者存在差异,但样本量有限。本系列研究显示挽救性治疗后预后不佳,中位局部控制失效时间为26个月,中位死亡时间为186个月。与初始诊断时即接受治疗的患者相比,这些患者首次挽救性治疗至治疗失败的时间间隔显著缩短。这些不良预后结果凸显了在疾病确诊阶段实现有效控制的重要性。
治疗决策考量因素非典型脑膜瘤的标准治疗方案尚未确立。虽然广泛认为切除范围至关重要,但辅助放疗的应用仍存争议。Couldwell教授的数据支持即使在Simpson Ⅰ、Ⅱ或Ⅲ级切除后,也应采用前期辅助放疗。所有患者均应接受积极的初始治疗,因为一旦治疗失败难以挽救,且从治疗到后续复发的时间间隔会显著缩短。
当然必须明确的是,这只是该项研究的结果。决定手术切除后是否使用辅助放疗需考虑多个因素。由于患者因素(如年龄、合并症)和疾病特异性特征(如大小、分级和位置)的差异会影响切除可行程度配资新闻网,因此关于治疗策略的前瞻性数据有限,方法也有很大差异,尚未建立普遍接受的指南。辅助治疗的需要是根据手术后局部进展的风险和潜在后果来判断的。肿瘤分级是讨论是否需要辅助放疗的有用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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